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57|回复: 0

息县文化执法局为各网吧变更罚款1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13 23: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全国网吧都存在变更经营法人,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况。息县文化局副局长张继哲在2013年底要求各网吧提交变更资料,2014年5月通知各网吧业主去领新证,并且明码要价10000元。请问这个要价符合国家规定吗?国家是免费给变更地址还是适当收取手续费?我觉得要10000元是不是太多了?息县5.6十家网吧,要交50.60万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1-23 10:27 , Processed in 1.62011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