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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村官还能继续当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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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6: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罗山县东铺乡康店村的三个干部贪污判缓刑,从去年以来却一直担任我们村的工作,具我所知现在他们还在活动,要求继续干下去,说什么只有他们可以当下去,有人保着。在他们当任以来村务不公开,路上的树买了,水电站不知道什么时间包出去了,林场不知道什么时间包出去,村部包出去了,钱那去了没有人知道,党支部书记担任职务以来没发展党员,没开过党支部会。天天忙着请上下吃饭搞好关系。
   我们村分得几口井,支书家打了一个,他妹夫家打了一个,治保主任家打了一个,还有个 也是给了关系比较好了。真正困难的组里都没有。算不算以公某私呢。   
    标题】  陈世常、郑乃胜犯贪污罪   
【案由】  贪污罪 贪污罪
【文书字号】  (2010)罗刑初字第127号   【审理人员】  曾治民、蔡韧、姚忆泉   
【文书类型】  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  2010-11-17   
【审理机构】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一、被告人陈世常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二、被告人郑乃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
上述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本案涉案赃款29700元,其中的27200元、2500元分别由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本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上缴国库。
                  
【标题】  叶万琴犯贪污罪   
【案由】  贪污罪 贪污罪
【文书字号】  (2010)罗刑初字第150号   【审理人员】  姚忆泉   
【文书类型】  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  2010-11-26   
【审理机构】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判决如下:
被告人叶万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这样的村官还能继续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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