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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立牌子“挑顾客”——四不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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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2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郑州市黄河路南阳路交叉口向西约300米,路北一个饭店门前,立了一个牌子来“挑顾客”。1平方米见方的牌子上写着,“下列人员不接待:不孝敬父母的人、包养小三的人、公款消费的人、不相信房价会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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