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信阳两级法院拟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发出预拘留公告,敦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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