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10月1日0时至8日24时,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免征小型客车通行费。10月9日0时起,恢复正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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