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等10类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重点。
《通知》强调,要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畅通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执法联动,强化与公安、网信等职能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协同合作,形成立体覆盖、协调发力的打击整治合力。
《通知》要求,要按照《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河南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查处程序。做好宣传引导,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合法社会组织查询途径,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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