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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当好消费者权益“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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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8: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短短几天内商家就能退回报名费,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效率很高,这是一支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队伍……”4月10日,家住息县龙湖办事处的王杰(化名)先生在收到息县某早教公司退还的4200元培训费后,带着满满的喜悦与感动将一面锦旗送到息县市场监管局龙湖所,对该所高效维权、为民解忧的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据王先生介绍,2023年12月与息县某早教公司签订了儿童早教报名协议,并一次性全额缴清一年期学习费用。今年3月,该公司负责人突然告知王先生,由于该公司经营问题,营业执照已经注销,教学地点变更到另外一家早教公司。

王先生认为“我选择该早教公司就是因为离家近,接送孩子方便,现在教学地点变更了,接送孩子很不方便。”王先生自行与商家沟通,要求退还剩余未上课的费用。无果后,向息县市场监管局求助。

了解情况后,息县市场监管局龙湖所立即介入处理,多次向原早教中心负责人了解情况,开展经营合规性行政约谈及消费调解。经过教育引导,商家最终决定退款。王先生激动的说:“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和我一样经历的案例,调解成功的很少,我已经准备好到法院进行起诉的准备了,没想到在龙湖所执法人员的用心协调下,商家竟然同意退款,真是没想到。”从投诉到收到退款,仅仅三天时间,王先生为息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效率点赞,并送上一面印有“热心服务,为民办事”的锦旗以示感谢。

锦旗代表的不仅是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近年来,息县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工作理念,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解消费者所难,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倾情调解消费纠纷,赋能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当好消费者权益“守护者”,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赵士勇 李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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