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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通报各县2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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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 16: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2月份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悉,今年2月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抽测监测,本次走航距离为234公里,主要围绕省控站点并根据县城建成区规模确定监测道路的数量以及建成区外的国省道。走航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县建成区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2克/平方米,环比下降12.2%,比标准值(0.80克/平方米)低10.0%。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通报如下:潢川县共监测20段道路,其中有2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10.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4克/平方米,环比下降21.7%;罗山县共监测19段道路,其中有8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42.1%,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58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5.6%;商城县共监测17段道路,其中有7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41.2%,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63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8.8%;光山县共监测15段道路,其中有6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40.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71克/平方米,环比上升53.4%;淮滨县共监测17段道路,其中有1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64.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82克/平方米,环比持平;新县共监测20段道路,其中有13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65.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83克/平方米,环比下降3.5%;固始县共监测15段道路,其中有9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60.0%;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85克/平方米,环比上升66.7%;淮滨县共监测17段道路,其中有11段道路超标,超标率为64.7%,平均道路积尘负荷值为0.85克/平方米,环比下降22.0%。此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县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结果中潢川县、罗山县、商城县、光山县合格,淮滨县、新县、固始县、息县不合格。

  各县建成区道路积尘负荷超标情况通报如下:此次走航监测共121条道路,有65条道路不合格。罗山县滨河北路、天元中路、北安西路,商城县花园路、赵崇德大道、崇福大道,光山县牌坊路、弦山北路、司马光东路,新县健康大道、将军路、潢河北路,淮滨县青年街、平安大道,固始县蓼北路、蓼北路道路积尘负荷值本月在各县考核排名中倒数后3位且道路不达标。潢川县迎宾路,淮滨县白露河路,固始县王审知大道,息县息夫人大道、将军路、临淮路连续2次道路积尘负荷值在各县区中考核排名后3位且不达标。

  各县国省道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情况通报如下:本次共监测各县国省道19段,有2条道路不合格。淮滨县328国道、固始县S204道路积尘负荷值本月在各县考核排名中倒数后3位且道路不达标。

  通报指出,各县要按照通报内容加大对积尘负荷值较高路段的洒水、冲洗、清扫作业力度,常态化保持道路整洁无扬尘;要定期排查路面损毁情况,对破损道路、裸露黄土及时修复或绿化、硬化,确保路面整洁平整;要科学合理安排清扫、洒水、冲洗等作业频次,晚间高湿静稳条件下全面停止洒水,以人工清扫为主。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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