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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信阳小区的非人防地下车位将可办理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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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6 15: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政办【2022】64号文件通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随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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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居住建设用地将划分为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一并办理用地手续。

  许多网友比较关心“管理办法”一但执行,那么之前的小区、项目地下空间使用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如何划分?

  第十四条提到:“已经取得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补办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土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地表使用权人。”

  第十九条提到:“依法取得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的,可以进行转让。”

  第二十条提到:“商服、住宅开发建设项目除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可销售地下停车位(库)外,其他地下空间建(构)筑物不得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销售)。平战结合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不得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销售)。”

  悟空理解的意思是,之前小区建设用地流转时,开发商只是购买了地上空间的使用权,地下空间使用权需要开发商补齐相应费用,并办理土地手续。之后小区开发商对土地的地下空间将具有独立的使用权,并可以对地下非人防车位车位处置,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悟空以为,“管理办法”一出,几家欢喜,几家愁,尤其对那些本没有继续投资开发需求的开发商或地下绝大部分为人防空间的小区开发商而言,又要额外支出一笔费用,着实会有些“肉疼”吧。

  不过无疑,信阳凭空又要增添一大笔财政收入!

来源:信阳地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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