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罗山县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巡察村(社区)相关制度精神,结合该县实际,总结提炼“三必查、四必核、五必看”的“三必”工作法,确保了巡察村居工作取得实效。 “三必查”,对村居党组织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记录资料必查;土地流转、资产出租出售台账和工程发包台账必查;涉及“三资”和工程付款的所有财务账册必查。 “四必核”,即危房改造、低保、公益林补贴等十类惠民资金落实情况必核,举报当事人合法权益被侵害事项必核,长期重复信访事项必核,工程建设长期被个别人垄断以及集体资产被低价处置的必核,通过认真分析甄别、调查核实,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实、查透。 “五必看”,即村级财务账目必看、支部会议记录必看、阳光村务投诉及处置记录必看、村级自建项目必看、历年信访案卷必看。 通过运用“三必”工作法,巡查办在巡察村(社区)的过程中,共发现题2205个,移交问题线索180件,立行立改问题49个,推动解决涉及民生问题417个,向县级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1条。全力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有效发挥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又讯:罗山县委巡察办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不断深化巡察“后半篇文章”。近年来,罗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着力用好巡察成果,有效发挥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一是明确时限督导整改。建立限期整改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立行立1改,“短平快”解决问题,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累计对408件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二是融合力量共抓整改。将巡察监督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抓实问题线索的优先办理,抓好重点问题的交办督办。近年来,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所有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线索查处情况、信访问题办理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开展“见底清零式”集中督查,督促再整改问题213个,新发现问题6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标本兼治系统整改。坚持巡察整改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推动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的整改,解决长期固有顽疾,扩大成果运用“覆盖面”。近年来,通过巡察,共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386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18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68项,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开展以案促改126次。“巡察一到,风气变好”正成为群众最深切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