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 3月27日17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106国道光山县白雀园镇白雀中队门前路段执勤时,对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豫SQ**35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未按期年检。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 进一步检查时,驾驶人叶某称其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没有带,但细心的民警很快发现该驾驶人眼神躲闪、神情紧张。执勤民警依法传唤该驾驶人到交警大队白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color=rgba(0, 0, 0, 0.9)] 经查,驾驶人叶某,河南省商城县人,于2020年9月28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潢川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行为系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color=rgba(0, 0, 0, 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叶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机动车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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