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刑警大队经过多日跟踪侦察,在城区某宾馆一举抓获汪某、刘某等5名涉嫌多次抢劫、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破获抢劫、盗窃案件20余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
2022年11月6日凌晨,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城区居民张某在文化广场被人持刀砍伤,抢走手机一部和少量现金。
刑警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侦查调查,很快锁定东铺镇汪某、刘某豪、刘玉某、吴某让、吴某康等人有作案嫌疑。
就在追捕这伙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我县城区又发生4起殴打受害人、抢劫手机和财物案件。同时,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发生多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为尽快遏制此类犯罪,防止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必须尽快将这伙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月6日上午,刑警大队会同东铺派出所将潜逃回家的汪某抓获,随后一鼓作气将藏匿于罗山县某宾馆内的刘某豪、刘玉某、吴某让抓获,迫于压力的该团伙成员吴某康也于当日投案自首。
经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对城区“2023.1.23抢劫案”等5起抢劫案,以及“2023.1.26李某林车内财物被盗案”等16起盗窃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罗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罗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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