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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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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6 17: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疫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17日、19日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9月17日6:00——12:009月19日6:00——12:00
二、采样对象市中心城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31类重点人员、在校师生、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短暂停留人员等),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采样地点请居民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注意事项(一)请居民按照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老人儿童须有家人陪同,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由流动采样队上门采样。(二)采样时请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采集码(提前申报填写、保存图片,检测时现场出示即可)。无智能手机的居民可由家人或社区帮助提前申领,打印纸质信息采集码,采集现场志愿者也可协助申领信息采集码。(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向社区报备后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禁止前往核酸采样点。(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五)请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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