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594|回复: 0

信阳潢川5人私自屠宰母猪,面临14万多元的罚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6 09: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d8c44fd696104c9d0844e3501f7902b7.jpeg f08f7861ccc817463e78ee4d4e49d977.jpeg

母猪肉能不能吃?

一直以来,大家都对母猪肉避而远之,有的说这种头煮不烂,而且还有“毒”。

其实,母猪肉是可以进入市场销售的,但是有前提条件。 

在商务部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对种猪和晚阉猪制定了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种猪和晚阉猪,应当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明相关信息。

  所以,只要是经过检疫并标明是“母猪肉”的,可以正常进入市场销售。

  但如非必要,也不建议大家尝试吃母猪肉,一是因为母猪多为繁衍之用,在饲养中可能使用各种药物催情催产,药物残留总归不好。二是,它真不好吃。(据澎湃新闻)

虽然母猪肉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入市场销售,但是,私屠滥宰、不在正规渠道销售就不行了。

最近,信阳市潢川县一伙5个人,就因为私屠滥宰母猪,被农业农村局发现并处以极重的罚款。

这伙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且被查获时,一加工的猪肉全部是母猪肉,未屠宰的生猪也是母猪。也以推测,这伙人专门屠宰母猪。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披露他们的猪肉流向哪里,但是可以推测,不是正规屠宰点生产的猪肉,无法进入正规渠道进行销售,当然也难以进入普通家庭的餐桌。到底会流向哪里,大家可以自行脑补。

c36dea20f898267dd0421e50ed1f37f9.jpeg

这伙人私屠滥宰被发现时,还留存有生猪及猪产品(母猪)672.58公斤,未经检疫的生猪1头225公斤(母猪)。

从工具上看,这伙人也是非常专业,而且做这门买卖的时间应该也不短,出货量也不小——他们5人共用的屠宰工具包括:肉钩41个、刀具15把、磨刀棒2个、丁子钩8个、电子称1台。

微信图片_20220506091535.png

最终,宋*、冯*、吴**、吴*锋、向*春等5人,被处以涉案生猪及生猪产品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计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肆角(148514.4元)。折算一下,这伙人人均将承担罚款3万元,不知道罪与罚是否匹配。而且上述母猪、母猪肉以及屠宰工具全部被没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1-27 08:48 , Processed in 1.608408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