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654|回复: 0

息县东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3 08: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自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岳司法所利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并成功调解一起存在一年多时间涉及未成年人的损害赔偿纠纷。  
  2020年11月13日下午,13岁的秦同学乘坐宋同学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途径东岳镇肖庄村宋庄路段,三轮车撞在夏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四轮挂斗农用车,秦同学的母亲何某某找到四轮挂斗农用车车主夏某某,夏某某垫付了秦同学在镇卫生院的消炎费用。后经息县人民医院诊断,秦同学下门牙折断两颗,何某某再次找到夏某某,夏某某表示其农用车是被肖庄村的肖某某开走,秦同学后续的损伤治疗与自己无关。
  了解到基本情况后,东岳镇调委会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进行调解。针对夏某某,调解员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讲解,让夏某某认识到自己在秦同学损伤中应当承担责任。针对何某某,调解员则从民事行为能力及监护义务等方面进行劝说,最终让何某某也意识到自己和秦同学也应当承担责任。
  2022年2月23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在东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一、夏某某垫付的费用,何某某不再退还,夏某某另给付秦同学后期治疗费用三千元(包括各项费用)。二、夏某某履行协议约定付款,何某某自愿放弃诉权,不再追究夏某某的任何法律责任。三、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东岳司法所始终坚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成功调解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损害赔偿纠纷既是落实“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的答卷,也是东岳司法所践行司法行政为人民的职责担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1-27 18:47 , Processed in 1.25304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