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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一商家销售的芹菜检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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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3 0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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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的食品不合格信息(2021年第107号)显示,息县金旺商贸有限公司金旺幸福广场销售的来自定西源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批次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06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天眼查公开资料显示:息县金旺商贸有限公司金旺幸福广场成立于2006年08月18日,注册地位于息县城关商贸街中段,法定代表人为樊小红。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
2015年3月9日, 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决定书文号息工商处字[2015]47号); 2020年4月10日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775元(决定书文号息市监食罚〔202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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