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罗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勇挑重担、迅速行动。截止9月17日,罗山县提前完成了辖区高速公路沿线100米内广告设施全面“清零”的目标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大队及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召开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清理整治具体措施,进行了责任细化,明确要求,全员应战。大队领导、业务股室、中队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二是迅速行动、摸底排查。认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沪陕高速、京港澳高速路段沿线广告设施进行统计,采取实地勘察,现场拍照取证等方式,对高速公路的广告逐个进行摸底排查。共统计需要拆除的高速公路隔离栏栅外100米内广告设施20处(隔离栏栅外17处,栏栅内3处),并建立起详细的广告“一设施一档”登记台账。
三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县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灵山镇、铁铺镇、青山镇、楠杆镇、龙山街道办事处、丽水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组织大型机械、运输车辆,依法成功拆除辖区境内高速沿线100米内广告塔20处。
四是广泛宣传,有序推进。对内共享整治信息,充分利用公共交流平台,专门建立罗山县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拆除微信群,及时共享整治进展动态,有效畅通整治工作政令,建立每日信息报送机制。对外拓展自媒体、微信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拆除工作信息,并积极组织人员走访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沿线村镇、企业等,宣讲政策,争取理解支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使得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顺利有效拆除,全面改善并净化了路域环境。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在多方的配合、理解、支持下,罗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政府“13710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提前一个月、县政府要求提前17天,完成罗山县境内高速公路沿线100米内广告设施“清零”任务,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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