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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套法拍房不翼而飞”进展 当事人:平桥法院仍让我和开发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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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5: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法院还是让我与开发商协商!”昨日,信阳女子汪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2019年12月22日,汪女士以851.9754万元,通过法拍形式,从平桥区人民法院竞得15套房子,可她到房管部门办手续时,发现有9套莫名备案到了他人名下,她多次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讨说法,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6月8日、9日,河南日报农村版信阳视点连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引发了读者强烈关注。
当事人:法院仍让我与开发商协商
“你们的报道发出后,端午节前,平桥区人民法院法官李郁海打电话让我过去,说商谈法拍房子的事儿。”汪女士说,去了后,她发现,开发商也在现场。
“李郁海仍然让我与开发商协商,我说,我的钱交到法院了,又不是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子,为啥要与开发商协商?李郁海又转问开发商,开发商承诺这个月底给钱。”汪女士说,她觉得法官就是在和稀泥,一直在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根本没有一点司法权威,“不知道我的事情啥时能得到解决?!”
网友:应该彻查
报道同时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
网友“太过真实”留言:找开发商调解什么啊,在法院买的房子,就找法院要,卖酒的找打酒的要钱,不能去找喝酒的……
网友“微电商众创联盟创始人”留言:这是拿法律当儿戏。
网友“泓泉1976”留言:应该彻查,必须彻查。
网友“祥祥194741438”留言:让院长出来走两步。
网友“人生不易37811245”留言:连法院都这样的话,谁还敢买那个法拍房啊?
网友“花花花小猫”留言:要是不给房就给人家退钱。
还有热心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表达对此事的看法。“法官这种行为,说轻点,是不负责任,说严重点,就是玩忽职守!”市民刘先生说,汪女士在法拍前,房子应该是查封状态,开发商怎么能卖出2套呢?法拍后,汪女士钱都交了,法院应该直接裁定把这15套房子备案或过户到汪女士名下,为啥裁定网签到汪女士名下?


律师:不能让当事人感觉投诉无门
河南省政协常委、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陆咏歌认为: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法院在拍卖成交后应向当事人送达成交确认书、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其次,法院存在工作不当的可能性,具体表现:可能未能向当事人及时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对于拍卖标的物的当时状况可能未能提前查明等。
第三,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看看自身是否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如果确实存在不当,则应尽快采取措施依照法律规定弥补当事人损失,让每个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是让其感觉投诉无门或试图通过其他非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对此事件进展,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来源:信阳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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