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上午,固始县检察院诉该县某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固始县法院七楼行政审判庭开庭。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市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等三十余人到庭参与旁听。 2020年8月,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固始县某局怠于履行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立案审查,并于2020年8月24日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书》。
2020年11月4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召开由多家行政部门参加的听证会,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2021年5月7日,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为督促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向固始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的法定职责、怠于履职以及造成的损害结果等逐项进行了举证、示证。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相关焦点展开辩论。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此次庭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规范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也对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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