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119号提案的回复 刘晓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目前,全市现已建设完成电动汽车充电站20座,充电桩861个,建设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一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率较低,充电桩利用率较低;二是交流充电桩实用价值不高,直流充电桩建设成本高,回收期长,无成熟盈利运营模式。 二、当前工作安排。目前,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发改委正在积极谋划、布局、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代拟了《信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待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信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明确: (一)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桩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努力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县区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和企业要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加快景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 (三)优化建设审批流程。鼓励设立充电设施建设手续申报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充分保障建设用地。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等措施,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给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融资增信、贷款贴息等形式的融资支持,研究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支持实行区域化、领域化整体开发。 (四)充分利用省级建设奖补政策,加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全力争取省级运营奖补。《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充电站,省级财政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至40%给予奖补;对通过验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省级财政将分类给予0.03元/千瓦时或0.05元/千瓦时运营奖补。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尽快推动《信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批准实施,加快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信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来源: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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