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联合认定,罗山县参保单位共有101户符合减免政策,其中中小微企业85户,大型企业14户,其他参保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2户,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联系电话:0376-2178890
附件:罗山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减免划型情况表.xlsx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1-27 00:17 , Processed in 1.17001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