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较往年同期明显改善,但部分县区重视程度不够,管控力度不足,其中罗山县、息县、鸡公山风景管理区被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批评。
近年来,我市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力度持续加强,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除夕、大年初一两天,我市中心城区PM10、PM2.5浓度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的132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了25.0%、32.7%。但部分县区管控效果并不理想,除夕晚间,各县区均出现PM2.5浓度大幅上升现象,其中,罗山县除夕晚间7时至10时PM2.5浓度均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以上,晚间9时更是达到最高的222微克/立方米;息县晚间7时、8时PM2.5浓度高达119微克/立方米、143微克/立方米,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新县大年初一PM2.5浓度环比除夕当天上升了45.7%,鸡公山风景区、上天梯管理区、光山县均环比上升超过20%,反映出县区禁燃禁放工作落实不到位。
除夕晚间6时至大年初一早7时,我市172个乡镇整体PM2.5小时浓度维持在轻度污染水平,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与白天(除夕0时至下午5时)相比上升19微克/立方米,上升30.2%。如浉河区吴家店镇,初一凌晨3时至上午11时,PM2.5浓度超过250微克/立方米,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光山县白雀园镇除夕夜间8时PM2.5浓度开始快速攀升,小时数据由夜间8时的87微克/立方米抬升至夜间10时的431微克/立方米,增幅达395.4%,并在除夕夜间9时至初一0时期间,连续4个小时PM2.5浓度维持在严重污染水平。此外,罗山县潘新镇、新县沙窝镇、罗山县孙铁铺镇、光山县泼陂河镇、罗山县东铺镇、光山县殷棚乡、新县千斤乡、光山县晏河乡、光山县马畈镇、息县杨店乡、息县张陶乡等乡镇在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内均有不同程度的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 来源: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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