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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棉烟花”全部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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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7 15: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突出。


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历史上曾因违规燃放冷光烟花引发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

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印发通知,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查处打击到位。

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要健全完善查处打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烟花爆竹“打非”网格化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据新华社报道,春节前夕,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部分电子鞭炮商家玩起了文字游戏,在某电商平台展示商品的视频或图片显示“室内燃放视频”“不伤人”“仿真烟花”等字样。而商品分类中,冷烟花则用“烟花填充物”代替,已经销售了上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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