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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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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5 2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广大居民朋友: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各级政府禁令,我县目前储存、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均属违禁物品,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处理。从即日起十日内,凡主动向辖区派出所交出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免于处罚。对继续私藏、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8873103或110),鼓励居民朋友举报违法行为,并为举报者保密。


光山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4日
来源:光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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