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夜,固始县公安局陈集派出所连夜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对王某全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因为乔迁新居,王某全于2021年2月8日从安徽省霍邱县冯井镇街道购买了10个“大吉大利”牌烟花,于当天晚上 8时许,在位于陈集镇朱集村街道小区新房门口处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县公安局对王某全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2021年2月4日18时许,东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夏某在蓼城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一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夏某罚款处罚。
2、2021年2月3日17时,黎集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吴某因庆祝其儿子购买新车到家,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罚款处罚。
3、2021年1月31日11时,黎集镇和谐家园小区居民杨某因孙子出生,在小区院内燃放爆竹以示喜庆。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杨某罚款处罚。
4、2021年1月26日18时,黎集镇街道居民刘某因庆祝新车到家,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刘某罚款处罚。
5、2021年1月22日11时,黎集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赵某为庆祝其孙子买新车回家,在家门口燃放鞭炮。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罚款处罚。
6、2021年1月19日早晨,蒋集镇大营村群众汪某在办理其父亲的丧事时违规燃放烟花炮竹。固始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汪某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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