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18号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各被征收人:
蔡氏河公园建设是潢川县打造生态宜居县城、创建“园林城市”的重大举措,作为重大公益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
经潢川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建设,并拟对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依法进行征收。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本着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潢川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被征收人向所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提供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书文件。登记宅基地、承包土地和房屋的面积。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建设指挥部提交书面异议。
联系人:丁 严 电话:3918966 附件:《潢川县蔡氏河公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潢川县人民政府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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