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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展工的新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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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16: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本帖最后由 梁山好汉 于 2011-2-14 16:49 编辑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媒体座谈会上,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舆论监督也是一种正面报道,不能简单把它称为负面报道。中青报今天发表评论认为,卢展工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         卢展工对于“舆论监督也是一种正面报道”的解释是:2010年媒体一连串的舆论监督报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如赵作海案件、渑池矿难、平顶山“天价过路费”事件,这些报道有力地促进了有关工作的整改。中青报说,卢展工对所谓正面报道有他独特的见解。他不是按照报道的内容划分正面和负面,而是根据报道的效果划分正面与负面。同一个报道,有人认为是正面,有人认为是负面。比如,1月4日河南省林州市城区大面积停暖,引发众多媒体的关注。卢展工认为是正面报道,因为这有利于改进工作。可放在某些人那里,就可能认为这影响地方政府形象,破坏了稳定,是负面报道。中青报认为,对执政者来说,对舆论监督要有正确的态度,卢展工的态度就值得赞赏。
        河南省委书记对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的界定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但是我认为,这种积极意义在当下来看是非常有限的。首先,从纯粹新闻学的理论角度看,新闻报道从来没有所谓正面和负面之分的,只是在实践中我们的一些主管宣传的部门人为制造出了这样一种具有强烈中国国情特色的新闻分类模式,并且长期使用。类似的理论还有“比例也是导向”,说的是“负面报道不是完全不可以有,而是比例不能过大。”当然,我完全赞同卢展工同志实事求是的新闻观点,但是如果从效果好坏来界定新闻的“正负属性”的话,我认为咱们中国没有负面报道。不信,谁能举个例子给我听听——哪一条舆论监督的新闻没有促进政府的工作的改进?
        其次,官至省委书记这一级,封疆大吏了,政治觉悟和领导能力应该是毋庸置疑了,因此,他们对新闻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作用的理解也是会有正确认识的。但问题往往不是出在省委书记这一级,而是在区县、乡镇那一级,在类似跨省追捕中的派出所、分局那一级。上面的政策大多是好的,问题都是出在下面把经念歪了,或者下面很多基层干部根本就没有正确的觉悟。有多少人相信河南省的每一个县委书记和乡镇干部能听到并且听进他们省委书记的这番讲话?即便听到了,听进去了,谁又能保证他们在每一天的具体工作中能够始终坚持这种正确的新闻理念?
        这些年经常听到某某地方、某某部门虚怀若谷,奖励舆论监督之类的新闻,对于这样的“好事”,我从来都没有一丝兴奋,因为每一个职业的新闻人都很清楚,真实的报道事件,给公众提供真相是他们的职责和使命,就像医生救死扶伤,老师教书育人,警察打击犯罪,不需要格外的奖赏,如果他们还需要点什么的话,那就是卢展工这样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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