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1087|回复: 0

商城县关于钱先明案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26 1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商城县公安局已对钱先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为查清全部事实,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挽回被害人损失,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本案受害人(或委托人)在2024年9月15日前携带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借条原件、转账凭据等材料到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登记报案,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非吸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公安机关对散布谣言、蛊惑煽动以非法形式进行维权者,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报案登记地点:商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376-7956263特此通告来源:商城县公安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1-23 01:15 , Processed in 1.18272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