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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税务执法 既有法度更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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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2 08: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您好,鉴于您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后,能够迅速按要求进行整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现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平先生感受到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的“温度”。  “多亏了税务局执法人员的悉心指导,我这才明白不管店面大小,都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以前我没有主动提供发票的意识,税务局执法人员耐心讲解了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纳税法律知识,为我日后的合法规范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平先生颇有感触地说。
  自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以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源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减少,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税企关系显著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多云转晴”,有效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在以往类似的税收案件办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往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一刀切”地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可能显得有些“冰冷”,让部分纳税人产生抵触情绪。自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后,12366纳税服务中心接到的纳税人涉税争议投诉件下降了83%,有效规避了税务机关自身的执法风险。
  “以教代罚”,有效营造和谐税企关系。虽然“不罚”,但提高纳税人思想认识仍然十分重要,这也是该举措的重要目的。“不予行政处罚并指导当事人改正”这种有温度的执法,给予了轻微违法的纳税人及时纠正的机会,让其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同时,这种有温度的互动,能够增进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融洽税企关系,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以柔换刚”,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在把握刚性底线的前提下,“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更是“柔性执法”理念的落地,凸显了执法的出发点是为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而非单纯处罚。通过税法宣传、纳税教育,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向市场主体普及了相关税法知识,让纳税人明白错在哪里,避免再犯,推动纳税人从“首违”到“不违”转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在当今信息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执法程序规范,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应用,规范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和文书送达等税务行政执法环节,有效控制执法风险。同时,对于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优先选择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不仅阐明法律规定,而且加强沟通交流,讲法律也讲人情,使市场主体不至于因为无心之过而留下处罚记录,让税务执法既有法度更显温度。”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何泽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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