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债务问题,金科股份下了一步“险棋”。 2月21日晚间,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法院接收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公司于2月21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2024)渝05破申129号】。金科股份称,公司重整申请材料被法院接收后,公司将合法合规稳步扎实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公司债务风险,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公司递交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金科股份还在公告中提示,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对于金科股份的这一步“险棋”,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看出金科股份解决债务问题的决心和采取积极措施的意愿。虽然重整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但如果成功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然而,如果重整失败,公司确实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因此,这是金科股份在当前困境中采取的一种策略,旨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债务问题,同时保持公司的运营和市场地位。 2月22日,金科股份早盘股价拉升一度逼近涨停,随后回落调整,截至收盘报1.62元/股,涨幅1.89%,成交量366.9万手,总市值86.5亿元。 缘何重整? 这并非金科股份首次与“重整”一词关联。 去年5月,金科股份就曾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认为金科股份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此后,金科股份亦开始推进重整事宜。 同年7月,金科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并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根据金科股份当时公告披露的信息,其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近两年,不少出险房企都曾被债权人提出清盘呈请或破产申请。不过,主动提出重整申请的,金科股份算首例。 对此,柏文喜表示,与破产清算不同,重整的目标是使公司能够继续运营,同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债务问题。金科股份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其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其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为何此时提出重整申请?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陈铁娇律师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金科股份选择在此时进行重整程序,主要是基于对当前形势的深刻认识和积极应对。 根据金科股份2023年三季度业绩报,其负债合计为2271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50.6亿元。在其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显示,其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在48亿至78亿元之间,而上年同期亏损为213.9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额在36亿至66亿元之间,上年同期亏损为205.2亿元。 陈铁娇认为,首先,金科股份可能意识到,公司的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正在进一步恶化,需要通过更加积极的措施来应对。重整程序可以帮助公司有效地解决债务问题,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重整程序可以保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整程序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所以,金科股份选择在此时进行重整程序,是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的债务风险和经营挑战,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保护各方利益,并推动公司的良性循环。 风险几何? 记者注意到,多数房企面临债务问题时会选择债务展期及债务重组。因此,在金科股份递交重整申请后,引发了行业内强烈关注。 对此,柏文喜表示,金科股份选择重整而非债务展期的原因在于,重整是一种市场化、法治化化解风险的有效方式,有削减债务本金和重新确定计息方式的可能,在这一点上与债务展期不同。它旨在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付永生律师则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 “当公司面临重大财务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就面临着是重组还是重整。”付永生解释,重组包括债务展期、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方式。债务展期是重组的一种,需要债务人和债权人针对展期时间、金额协商一致。即使债务展期成功,仍无法有效阻止其他债权人案件的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企业破产法》对重整有严格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可以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这样规定,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 付永生认为,金科股份选择重整而不是债务展期,可能是由于公司财务状况不太乐观,需要更加彻底的解决方案。债务展期虽然可以暂时缓解公司的还款压力,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够稳定,即使债务展期,也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如利息滚动累积、债权人信任度下降等。相比之下,重整可以通过法院的裁定和程序,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更加系统和彻底的重组或调整,从而更好地解决债务问题。 “重整可能会对企业结构和运营产生更大、更深远的影响,包括可能交出一定的管理权、股东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进行出售、业务做出调整、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动等。重整还可以帮助公司重新审视和调整业务结构和运营模式,以实现更加合理和高效的发展。因此,对于金科股份来说,重整可能是更加明智和可行的选择。” 付永生说。 尽管重整拥有诸多优势,但风险依旧存在。 金科股份在公告中提及,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柏文喜表示,重整过程复杂,需要法院、债权人、股东等多方展开通力合作,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金科股份下出这一步“险棋”,显然需要极大的勇气与决心。这一举措,又将给这家千亿级的上市房企带来怎样的结局?市场静待一个答案。 (来源:今日头条 中国房地产报 中房报记者 李叶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