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家盖房子压住我们家老坟了,你们管不管?"4月11日,河南省淮滨县赵集镇村民王某急匆匆的来到赵集镇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王某表示,近期去祭祀,突然发现老坟边上多了一堵围墙,所以他焦急万分,希望调解委员会给予帮助。 调委会受理后指派优秀人民调解员黄洪亮进行调查,为还原事实真相,调解员对事发地点进行走访,原来王某家先人坟冢已平,虽年年祭祀,但平时外人并不能轻易发现,张某在修建围墙时,未经过详尽调查,才导致了压住王某家先人老坟的事情。了解事情原委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安抚了王某的情绪,调解员表示,经过调查,张某所盖围墙确实压住了王某家的老坟,违背了祭祀风俗和社会道德伦理观念,更是侵犯了当事人王某依法享有的祭祀权利。王某的祭祀权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因此张某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张某表示,其修建围墙时并不知晓王某家老坟的情况,而且王某家坟冢已平,一般人并不能知晓,因此自己可以移建围墙,但是王某应当承担一部分移建费用。王某表示,虽然老坟坟冢已平,但他年年都会祭祀,张某应当知道。 因张某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且确实存在过错,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张某同意移建围墙,放弃向王某追索补偿。王某也表示在开展祭祀活动中不影响张某的生活,并注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双方因围墙修建影响祭祀活动的纠纷至此了结。 祭祀权利属于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否则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祭祀祖先,缅怀英烈,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自古传承,至今不辍。 该县赵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将以贯彻落实淮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深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微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原则,发扬好"枫桥经验",打造"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人民调解品牌,发动和依靠群众,为基层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朱丝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