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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国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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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 14: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三月风来,花木盛开,位于河南省淮滨县淮河南岸的淮南湿地核心区的方家湖畔,到处洋溢着春的气息。花儿摇曳、鸟鸣清脆,春风拂来,一股青草香沁人心脾。放眼望去,一幅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秀美生态画卷徐徐展开,令人心旷神怡。


3月2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淮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星海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按照惯例来到期思镇方家湖开展巡湖活动。与往日不同的是,今天赵星海检察长一行还多了一个“任务”,便是送“国保”回家。
“国保”名为红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为受伤被群众发现送往林业局救治,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这只红隼已伤势痊愈,具备返回大自然的条件。为确保红隼尽早安全回归野生环境,县林业局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沟通后,决定共同将其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安全放生。

“自然的精灵只有回归它原本的地方,才会绽放出真实的美丽”。放生现场,赵星海检察长和县林业局同志一起来到方家湖边的绿地,小心地把“国保”从笼子里捧出来。小“国保”瞪大了溜萌的眼睛,等不及与大家告别,就使劲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直向树林飞去,一直消失在大家目送的视线中,看着眼前的景象,大家兴奋起来,说:“这回它可真回家了。”
放生后,赵星海检察长一行对方家湖开展了实地巡查,重点对鸟类栖息地环境状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湖岸有无垃圾堆放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就淮南湿地两岸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同林业局同志进行深入交流。

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方面,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建立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鸟类保护工作。

下一步,淮滨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合力,为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图片由符浩、符淼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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