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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剩余工钱拿到了,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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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7 10: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一个说“不给钱,就打官司,争个输赢”,另一个说“官司打到哪里,也不会给一分钱”,几千元的纠纷让双方积怨甚深,差点对簿公堂,结果被光山县人民法院解决在诉前,双方也走向了和解。
2022年,王某雇佣肖某给老家房屋贴地板砖,完工后肖某自己记录结算的费用应为23137元,但王某不认可该数额,只向肖某支付了18000元。至于肖某主张的5137元到底该不该支付,该实际支付多少?双方争执不已,为此还闹到了村委会、派出所。
看上去只有几千块钱的争议,肖某坚持己见,王某也一步不让,迟迟协商不成,于是在春节前一天,肖某将王某起诉至光山县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征得同意后,及时将案件转至该院诉前调解中心解决。整个春节期间,该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一直与王某、肖某通过电话联系,积极疏导,希望他们将账目算清,不要因为小纠纷闹成了大矛盾。
2月9日,王某、肖某第一次聚在该院诉前调解中心,而第一次的面对面,就因费用计算而吵得不可开交,导致调解无疾而终。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获悉一个重要的信息——肖某是通过王某儿子的同学介绍给王某的,这层关系也给纠纷解决带来了转机。
正面行不通,就从侧面做工作。调解员从肖某那里获得了王某儿子的联系方式,希望其劝说王某将未结费用付清,同时调解员也让肖某再次核对账目,剔除不合理费用。几经努力,双方就最终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2月20日,在该院诉前调解中心,王某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3000元费用,让肖某终于安了心。
“三零”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光山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持续聚焦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综合运用法、理、情,积极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或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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