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信阳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行业商会、社会组织
二、资格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较强; (二)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 (三)企业(商会、组织)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主要工作内容: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提供涉及本企业(行业)及所在地区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行业)、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三)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四)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五)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六)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活动; (七)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四、设立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企业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报名。 (三)报名材料 请报名单位自行下载《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于3月10日前将申报表(含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ysxzzfjdk@163.com,也可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信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四)审核批准 具体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公示聘用 市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钰文 联系电话:0376—6810650 联系地址:信阳市司法局3012室(平桥区南京大道1531号)
附件:《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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