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5日20时9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接报警,大广高速由南向北2244公里附近发生追尾事故。因临近春节,返乡车流特别是由南向北方向车流巨大,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大队值班员立即通知路面巡逻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辆豫Q号牌轻型货车横停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前方停了两辆轿车,其中一辆车损较重,现场只有超车道单道通行。为尽快疏通道路,民警完成勘察取证后,组织现场人员将事故车辆逐个推到应急车道,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在向三车当事人询问了解事发经过时,民警闻到货车驾驶员肖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肖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08毫克,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肖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经鉴定机构鉴定,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7.7mg/100ml。 经讯问,1月14晚,肖某在江西南昌县同另一位驾驶员在肖某车上吃火锅,二人各自饮用了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酒,直到当晚11时结束用餐。15日一早,肖某从南昌县出发,当晚行驶至信阳境内事发地点时,因酒后反应迟钝,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先撞上一辆轿车之后,又向前行驶撞上另一辆轿车,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无人员受伤。 肖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以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驾驶人肖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责,承担此次事故所有经济损失11万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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