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王超,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
在学习完党的二十大报告后,您有什么感想和体会?
董王超:党的二十大报告旗帜鲜明,催人奋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这句话让我倍受鼓舞。
回溯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创业史”,奋斗是始终如一的底色。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更加坚定了我要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决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新形势下,我们惟有不懈奋斗、全力奔跑,才能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您在司法局的具体工作中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贯彻落实?
董王超: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是重要任务。我从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岗位上调任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后,岗位虽然变化了,但我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事业的追求没有改变。我一到任,就积极推动重新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业务精通的县委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此后,罗山县的招商引资合作洽谈、重点项目落地推进、风险危机研判化解、重点案件研商等多项工作,都有了法律顾问团队和我的身影。今后,我将继续利用好这个团队,在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平安罗山、法治罗山建设积极贡献司法行政的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董王超:“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所处阶段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这是新时代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路径和有效方法。我也深感职责重大,使命光荣,我将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同步发展,始终坚持以文化涵养法治,以法治沁润人心,始终做到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和维护权益,不断擦亮罗山县司法局“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这一金字招牌,始终扛牢我本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一光荣旗帜,努力将革命老区信阳“二十八年红旗不倒”的红色革命传统,真正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工作动力,不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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