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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房屋漏水“凉了”邻里情 法官调解“暖了”居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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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08: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潢川法院:房屋漏水“凉了”邻里情 法官调解“暖了”居民心


上门调解


达成协议
潢川网讯(方诗阳)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各方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还是互相协作关系,如果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小矛盾”就会酿成“大麻烦”。近日,潢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仅促成当事人主动履行责任,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比邻之情。
张大妈一家遭遇了一件烦心事,自己为儿子结婚购买并新装修的房屋主卧顶层渗水,并且滴在已经铺好的木地板上,导致天花板掉漆、部分木地板表面损坏。张大妈家住五楼,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到六楼住户叶大爷的家中查看,发现系叶大爷在其主卧搭建卫生间、用水不当等行为引起。
掏空一辈子积蓄购买的商品房,又花费巨额装修费用,新房没住几天却遭遇楼上邻居家里漏水,导致自家新房装修效果被破坏,张大妈对此有些难以接受。而叶大爷对待房屋漏水推诿塞责的态度使两家矛盾也因此升级,张大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讼至潢川法院。
诉讼过程中,张大妈要求叶大爷立即停止使用主卧内卫生间,并请装修师傅将其已损坏的主卧装修重新恢复,同时列出维修主卧所需各种工料费用清单,要求工、料等各项费用共计两万元由叶大爷全额承担。经过一番讨论,叶大爷同意为张大妈房屋进行维修,但认为张大妈所列费用过高,且没有提供票据,双方对维修费用锱铢必较,都不愿意退让。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大妈申请鉴定,希望通过鉴定程序确定主卧装修所需工、料等各项费用。
承办法官毛鹏辉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主要对维修费用争议较大。根据以往的办案及生活经验认为,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程序进行鉴定,需要花费的鉴定费可能超出实际维修费用,且会增加诉讼时间成本,导致房屋受到损害的区域无法得到及时修复,可能会导致损失扩大、双方矛盾激化,更何况两家以后还要长期相处,处置不当则邻里关系得不到缓和,不利于社区安定团结。
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毛鹏辉及时上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并邀请本地装修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师傅,共同实地到张大妈家中进行勘查测量,对需要修复的项目进行合理估价,最终确定卧室天花板重新刷漆的费用为1200元(连工带料),更换木地板的费用为4600元(含拆卸及安装),维修费用共计5800元由叶大爷全额支付给张大妈,由张大妈自行购买材料请工人修复,张大妈及叶大爷均表示同意这一解决方案。叶大爷当场兑现赔偿费用,张大妈一家随后撤回起诉,邻里关系再次恢复了平静。
邻里纷争无小事,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潢川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初衷,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到定纷止争、真正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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