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山县人民医院 重要公告 
根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畅通就医渠道,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患者就诊和住院安全,保障大家身体健康,光山县人民医院不断优化管控流程,24小时保障群众安全就医。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须知告知如下: 一 进院须知 1.进入医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来院就诊人员均需在医院入口处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和流调后进入医院就诊。3岁以下儿童若无发热等相关可疑症状,就诊时无需提供儿童的核酸检测证明,但陪同人员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所有来院人员均不得隐瞒个人流行病学史。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肌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结膜炎或有相关流行病学史者,请主动告知,经预检分诊后至发热门诊就诊。 3.在就诊过程中请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如非治疗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二
门诊服务须知 1.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到医院就诊时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2.就诊时请自觉配合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候诊时请间隔就坐;各窗口排队处,请自觉保持2米线安全间距。 4.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陪诊,因特殊情况确需陪诊的,仅限一名陪同人员。 5.对于外地返县的患者,应按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向属地报备管理,未完成三天三检的一律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完成三天三检的可按医院正常工作流程就诊。 
三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须知 1.病房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一人。 2.在院期间患者及陪护必须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严禁私自离开病区,严禁病房互相串访、聚集聊天等行为。因检查、交费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病区的,需找值班医师开具出入证明。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十大症状,或接到疾控电话判定为密接和健康码变黄、变红等异常情况,请立即告知科室医护人员。 4.住院期间禁止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5.所有患者和陪护需按规定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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