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法院文殊人民法庭坚持做好群众的“护薪人”、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发挥职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日前,成功调解了一批涉及43名当事人与某农业合作社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
2021年,该农业合作社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当地,主要从事金银花、杭白菊等中草药种植,因需要人员开展耕地、施肥、防虫防害、采摘等,于是雇佣了李某等43人到该合作社从事相关工作,后因行业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合作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并且拖欠至今,导致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和。为了解决工资问题,原告方还多次向所在政府及村委会寻求帮助。
一边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一边是合作社经营发展困难,既涉及民生权益保障,又涉及营商环境优化,所以,当这一批劳务合同系列案诉到文殊人民法庭时,承办人第一时间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处理,并在庭前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希望减轻合作社诉累,帮助合作社渡过难关。
在承办人的主持下,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让纠纷解决初见曙光。合作社坦诚地表示无论何种原因,拖欠工资实属不该,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原告也表示合作社目前确实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工资有客观原因,也不想让纠纷给合作社施加太大压力。最终,李某等43人同意合作社分期支付工资款,这样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解决,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合作社的经营压力。
一直以来,光山县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处理,积极通过司法力量解决好群众的“烦薪事”“忧薪事”“愁薪事”,用具体行动践行好司法为民宗旨,同时通过妥当方式,依法化解劳资纠纷,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好市场主体的现实困难,帮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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