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不支付安装费, 装修工怒砸玻璃, 这样的片段您在抖音看过吧, 像这种情况, 法院怎么判呢? 金某承揽任某房屋玻璃安装, 因任某拒不支付安装费 双方发生纠纷, 金某多次向任某讨款未果 将其为任某安装的部分玻璃砸碎, 任某向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依法对金某以故意损坏财物 行政拘留七日 任某又将金某起诉至淮滨法院,诉求: 1、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2、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2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及调查询价, 了解到金某与任某原系朋友关系, 且被砸玻璃的市价在5000元左右, 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金某同意赔偿5000元, 但任某执意要求金某赔偿20000元, 否则就申请司法鉴定。
经多次调解无果, 法院遂根据任某申请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对损毁玻璃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 并最终做出判决。
被告金某故意毁坏原告任某的财物, 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赔偿原告的损失。 经鉴定房屋窗户破碎玻璃 损失价值为4316元, 对此被告应予以赔偿。
被告的行为没有对原告的 人格尊严或名誉造成侵害 让被告赔礼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金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某4316元; 二、驳回原告任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后双方罢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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