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9月是全国各大院校毕业季,也是刚踏出校门的毕业生走进职场的时间。此时也是诈骗犯们“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时候。今天以一起“有关系”来揭露一个骗局。
2020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高某某得知家住信阳市区的被害人想到市某医院上班后,谎称自己媳妇的三爷系信阳市政府处级干部,以自家亲戚和该医院院长关系很好、可以帮忙解决工作为由,分多次找被害人要钱,先后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69000元。被告人高某某收到钱款后全部用于个人归还外欠账及消费。2021年1月23日,高某某亲属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9000元;同年3月23日,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高某某表示谅解。
02裁判结果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高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自愿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高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一审宣判后,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法院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诈骗犯利用找工作心切,骗取他人财产。广大毕业生要对打着“我认识某某领导、可以不用考试、可以安排解决工作、可以安排替考”等各种幌子要高度警惕。随着法治社会建设,各个岗位招录人员基本都是“逢进必考”,广大毕业生要认真学习、积极准备各种招聘考试,切莫因为轻信骗子,导致“岗财两空”还白白耽误了正常找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信阳中院 肖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