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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半百夫妻执意离婚,诉前调解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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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08: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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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寄托了人们对婚姻的美好祝愿,然而现实的婚姻非常复杂,有人执子之手,与之偕老,有人一拍两散,未到终点,虽然结局各不相同,但都是婚姻的真实面貌。日前,光山县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就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黄某、宋某态度坚决,执意离婚,最终和平分手。
            2012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已离婚的黄某与已离婚的宋某在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共同组建了新的家庭,婚后也未生育子女。据他们介绍,一开始双方感情尚好,生活和睦,虽有磕绊,也都能圆满解决,但随着共同生活的时间越来越久特别是最近几年,双方性格不合的矛盾越来越激烈,遇事多有争吵,关系逐渐恶化,婚姻名存实亡,所以都想从这段婚姻中解脱出来。
            下定了决心,年过50余岁的黄某、宋某一起来到了泼陂河人民法庭,咨询离婚事宜。法庭庭长汪安强倾听了他们要求离婚的事实与理由,分析了他们婚姻出现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并建议双方暂且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这段婚姻,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挽救。
            2022年7月14日,充分考虑了两天的黄某、宋某致电给汪安强,表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只想尽快解除婚姻。确定了黄某、宋某的真实想法后,为尽快化解纠纷,经双方同意,汪安强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来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由于双方意见一致,也无其他纠纷,很快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
            “很感谢法庭对我们的支持,如此迅速的了结了我们的这段心事”。7月15日上午9时,黄某如此感慨道。随着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黄某、宋某终于遂了心愿,正式宣告了婚姻的结束。泼陂河人民法庭根据双方要求和程序规定,也及时制作并送达了调解书。
            家事如天。光山县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积极通过诉与非诉相结合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妥当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和睦,同时加强与党委、公安、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及基层组织的协调互动,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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