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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宋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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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0 08: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罗检民公告〔2022〕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宋宗新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损害,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河南省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行政路20号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376-2170301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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