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局直各学校:
现将《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修订)》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5月16日
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努力打造人才汇聚新高地、人才创业优选地、人才活力迸发地,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对象是根据《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的A、B 、C、D、E类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 政策待遇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以下待遇: 1.学前教育阶段。A、B类人才子女入园按照“一事一议” 原则给予安排;C类人才子女入园,根据个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D类人才子女入园, 结合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E类人才子女入园,结合学位实际情况,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阶段。A、B类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一事一议” 原则给予安排;C类人才子女入学,根据个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优先安排至公办中小学;D类人才子女入学,结合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至公办中小学;E类人才子女入学,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中小学。 3.高中教育阶段。各类人才子女入读高中的,应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在外省、外市就读中小学(幼儿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申请转学到我市的,按照上述标准和程序办理。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问题,参照上述规定,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人员子女资格的学校就读。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受理时间。每年7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集中受理, 由外省、外市转入我市就读中小学(幼儿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随时受理。
第五条 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明、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证明、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表》。
第六条 具体流程。高层次人才本人向市人才委员会提出申请;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查资格条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交至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政策待遇标准,对 A、B类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交由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对 C、D、E类人才子女入学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转交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上述政策待遇标准办理。
第七条 市、县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实施一站式服务。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与之不一致的文件以此文件为准,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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