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18时起暂停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经营场所,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一、全区所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演艺剧场、各类书店、书屋等场所暂停开放。 二、全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网吧、茶楼、酒吧、歌厅、舞厅、KTV、音乐茶座、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游戏厅、棋牌室、麻将室、台球厅、密室逃脱室、洗浴场所等)暂停营业。 三、全区所有体育经营场所(体育馆、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室内舞蹈班、跆拳道馆等)暂停营业。 四、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艺体类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五、坚持“不办、少办、小办”“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超过50人的要按程序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以上部门审批。各辖区要加强对红白事监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区以外亲属不返回参加,聚餐不超过50人)。 六、暂停旅行社组织跨省市旅游,禁止旅行社接待跨省市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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