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次密接者郑某翠的调查报告 10月23日18时,接疾控中心领导通知,要求对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接者郑某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到通知后中心流调人员黄延芹立即对其开展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某翠,女,25岁,身份证号:411526199******32X,联系方式:137743****4,户籍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镇赵畈村赵畈组,现住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祥和小区。职业:服装个体户,在商城大道经营熙芮服装店。
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者同车厢 二、主要活动轨迹 郑某翠与婆姐刘某某一起于10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从上石桥乘坐火车到信阳中转到达郑州。10月20日下午2点左右从郑州乘坐k599次列车(2车厢41号)返回信阳,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者段文明(2车厢58号)同车厢,然后转车到潢川后拼车返回商城。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9时带女儿到县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贴肚脐贴。佩戴有口罩。 10月22日中午饭后13时左右与婆姐刘某杰一起到西亚超市负一楼购物,前后停留有半个小时,佩戴有口罩。 其余时间在家或服装店,10月23日下午17:40时被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汪岗卫生院进行集中隔离。
相关接触人员已集中隔离 三、相关接触人员 郑某翠的主要接触人员有6人:为日常生活接触。 婆奶,蔡某英,82岁;婆婆,易某清,53岁; 大女儿,刘某某,4岁;小女儿,刘某某,2.5岁; 婆姐刘某杰及其女儿,陈某某, 3.5岁,已集中隔离。
已全程接种了二针次新冠疫苗 四、疫苗接种及健康状况 已全程接种了二针次新冠疫苗,目前体温检测正常,身体状况良好。 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1、郑某翠已于10月23日晚被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汪岗卫生院进行集中隔离。 2、建议集中隔离点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隔离和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并按照防控要求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3、社区要对其相关密接接触人员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工作。 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据了解,多名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曾乘坐飞机和火车出行,请您仔细查看下图,如和图中交通工具或景点有交集,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落实信息轨迹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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