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我在岗】罗山公安破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系列案件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总体安排部署,罗山公安紧紧围绕“破小案、保民生”工作目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主动作为,连续奋战,始终保持对“盗抢骗”等民生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扎实做好治安防控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连续作战,主动出击,成功破获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价值5万余元。 9月以来,罗山县城区发生多起砸车玻璃案件,针对此类案件的多发,罗山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通过侦查发现,嫌疑人为一男子骑电动车,戴口罩帽子,作案前后有意规避视频监控,无法捕捉其具体作案情况。通过侦查发现该嫌疑人作案时间为凌晨2时至5时,主要手段为砸撬车后三角玻璃,案发场所集中在丽水街道小区附近停车较多区域,盗窃物品为现金、烟酒,鱼竿等物品。由于该嫌疑人反侦察意思较强,民警在先期案件侦办上始终未能取得突破。专案组侦查员及时调整侦查方向,通过嫌疑人作案交通工具及作案后消失的区域位置,通过交通工具比对逆向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盗窃前科人员曾某(男,50岁,罗山城关人)。 国庆期间,随着返乡车辆最多,曾某变得更加疯狂,大肆作案,严重影响节日期间城区治安稳定。刑警大队会同巡特警大队及视侦查频大队通过视频网上追踪,网下蹲守等侦查措施相结合,经过不眠不休的艰苦蹲守终于在10月4日凌晨5时许,在其居住小区门口將作案后返回的曾某抓获;随后侦查员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起获大量盗窃的渔具,手表,烟酒,手机等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车辆停放时,尽量停放在视频监控可视区域,不要在车内留下手包、手机以及其他贵重物品,即使手包等是空的也不要放置在车内,因为犯罪分子可能认为包内有现金,进而采取砸玻璃盗窃。如果发现车窗被砸,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来源:罗山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