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 信平征启公告〔20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结合平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对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沿线的明港镇、长台关乡、甘岸街道的集体土地依法实施征收,现将土地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启动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地块位于平桥区明港镇杨冲村、长台关乡卢岗村、甘岸街道孔庄村,共涉及3个乡镇3个行政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77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590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031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1574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实测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由涉及土地征收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由涉及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别组织信访、国土、司法等部门对该批次辖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次征地涉及的乡镇(明港镇、长台关乡、甘岸街道)人民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分别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来源:平桥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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