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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浉河区五星办事处琵琶山社区 集体土地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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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浉河区五星办事处琵琶山社区
集体土地方案的公告
公告〔2021〕4号
2020年12月31日信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0〕8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有关规定,现将信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信阳市202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二、被征收土地位置该批次用地位于信阳市浉河区五星办事处琵琶山社区区域。三、被征收土地单位和权属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信阳市浉河区五星办事处琵琶山社区集体建设用地7.9942公顷。四、补偿标准、安置及用途征地补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补偿标准为76.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61.9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规定执行。该批次用地不涉及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拆迁安置等措施给予妥善安置。该批次用地拟用于住宅用地。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浉河区两河口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6-6691641六、其他事项1.自本公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征收土地时不予办理补偿登记。2.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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