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区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秸秆禁烧“零火点”,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等一切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横幅、发放一封信(告知书)、与种植大户、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等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二是结合脱贫攻坚大走访,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发动、巡查,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性,提高全区人民秸秆禁烧意识。至目前全区悬挂横幅13幅,出动宣传车110余台次,发放告知书300余份,签订禁烧承诺书41份,增强群众禁烧意识。 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区村组三级网格负责制,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明确”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组织20余人对收割地块秸秆集中清理,再进行秸秆粉碎后还田,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综合利用。 强化巡逻督查。一是把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对各村(社区)易着火点,派遣林业护林员进行专人把守,不给蓄意点火者以可趁之机。二是抽调人员开展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对重要区域、重要路段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行政处罚燃烧秸秆人员2人,批评教育5人。三是进一步完善禁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不断压实禁烧工作责任,确保全区禁烧工作全域、全时段、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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